● EB-1C跨国企业高管
跨国企业高管是指被跨国公司派遣至美国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才;即通过
在美国投资成立子公司的形式,为高级经理人才申请绿卡;
申请条件:
学历要求:主申请人高中或以上学历
公司要求:中国公司必须成立三年或以上
投资要求:在美国成立子公司后,雇佣至少三个员工
其他要求:申请人必须在中国公司任高级管理者满一年或以上
此项目较投资移民而言,有如下优势:
1)启动资金少,美国子公司运营约5万美金,且资金来源审核不严;
2)资金安全性好,可控,安心;
3)子公司运营满一年可递交正式绿卡申请,无需临时绿卡过渡。
申请程序:
1)海外公司首先申请L-1签证将公司的管理人员派往美国分公司;
2)子公司成立满1年后,公司运作正常,并雇有合理的员工,即可提出移
民申请;
3)在以L-1签证身份在美国工作期间,L-1申请人及家属均可以在美国居
住和工作学习。 |